。”
兰书压低了声音,小声问道:“你可知这小哥儿的底细?”
这可把姜笑给为难住了,他总不能说,这小哥儿是个山贼头头吧?
若是四叔么不同意这门亲事,想要棒打鸳鸯,那可如何是好啊。
姜笑愁得很。
兰书看出了他的纠结,“是不能说,还是不方便说?”
姜笑赶紧回道:“其实,其实我也不知道…”
兰书道:“那他叫什么名字?家住在何处?家中还有些什么人?”
姜笑道:“他叫陆若,家,家住在山上,家中兄弟很多。”
兰书听后,顿时同情不已。
家里又穷,兄弟还多,一听便是个小可怜。
“对了。”兰书问,“他为何穿这么少?难道是他家里不给他银钱?”
以至于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。
“他,他是病了。”姜笑一边绞尽脑汁,一边暗自祈求,希望林北枕能够早点回来。
这位四叔么简直就是慧眼如炬,家中的小辈但凡有人在他面前撒谎,他必能识破。
“病?什么病?”
“媚骨香。”
兰书倏然睁大了眼睛。
关于西北的花舞会,他也有所耳闻。
据说从小用脱骨香喂养出来的小哥儿不仅浑身异香、皮肤娇嫩,就连与人云雨时,都比寻常哥儿更为娇俏迷人。
皮肤娇嫩,连衣裳都挂不住,正好能吸引一些富贵的好色之徒。
所以百花价高,有了拍卖之说。
兰书道:“他能治否?”
姜笑坚地点头,“能治。我一定会把它治好的。”
兰书笑了笑,摸了下姜笑的脑袋。
“不要告诉小北我来过。”
“好。”
兰书离开小院后,迅速派人去查了陆若的底细。
他虽然不在意儿夫郎的身份,可也绝对不允许有人刻意接近小北。
这不查不知道,一查才晓得这若哥儿实惨。
他很小的时候就被花舞会的人拐卖收养,从七岁开始被迫服用媚骨香。
长大之后,他是那一批百花里最柔软的一个,许多人为了他不惜散尽家财。
只是没曾想后来花舞会被官府剿灭,那一年的百花,也只有陆若一人活下来了。
后来陆若落草为寇,盘踞在黑水窑一带,做了山大王。
难怪那天姜笑吞吞吐吐的,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隐情。
兰书想,若这哥儿心地还算善良的话,又与自家儿子有缘,成亲也没什么的。
在林北枕看不见的地方,兰书已经把未来的疑似儿夫郎查得清清楚楚了。
确认此人没有危险之后,兰书才扯着自家男人回家。
儿孙自有儿孙福。
与其现在操心这些,还不如提前替儿子准备聘礼去。
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,现在陆若已经能穿单衣了,他高兴极了。
见他开心,林北枕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不少。
【北若】我上哪儿去给他找个合心意的小哥儿啊
说是半年,到了第三个月,陆若穿衣时便没了先前那般痛苦,身上的异香也淡了不少。
姜笑本是打算守着等陆若好了以后再启程,没曾想林思恒接到了好友书信,需得前往云州一趟。
好在陆若恢复得很好,余下不需针灸,只需坚持服药即可。
姜笑留下了药方,又叮嘱了许多注意事项,这才跟着夫君去了云州。
林思恒和姜笑小两口离开之后,兰书就从偷偷摸摸改为光明正大。
因为他租下了隔壁的宅子,每回都趁儿子出门买药的时候上门,来跟未来儿夫郎联络感情。
陆若一开始还很拘谨,毕竟他也没怎么跟良家子正经相处过,生怕自己山贼的身份吓到人家。
毕竟兰书头一回来串门的时候,不仅与他一见如故,还提着一篮子小点心,都是他喜欢的口味。
况且兰书人也温柔,一看就是非常善良的夫郎。
这日林北枕外出之后,兰书照常过来串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