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履的男士给她,然后还看向克里斯托弗,似乎在等着丽莲同样介绍自己的男伴。
“晚上好……鄙姓但泽,很高兴认识二位。”克里斯托弗没等丽莲介绍,而是主动冲这两人点了点头。
他也没有给出自己的名片,如果这两人真是丽莲的朋友,他倒是十分愿意递上名片、真正认识,毕竟那是和丽莲有更深关系的好机会。但他能看出来,丽莲和这位女士根本不熟,至于女士的同伴更是不认识。
然而,露丝的同伴居然认识他,这个时候有些激动地伸出了手:“啊,是但泽先生?哦!您不认识我,但我认识您……事实上,我一直想同您谈一谈供应手帕纸的生意,但一直碰不上您在纽约的时间。”
露丝的这位同伴似乎是一家手帕纸工厂高管?或者是二代也说不定。
从这简单一句露丝想了很多,首先就是确认了这位‘但泽先生’是条大鱼。当然了,当然了,来到纽约后她见过的大鱼不少,这其实没什么——像她这样的漂亮姑娘,一个地方选美皇后,来到纽约后别的不说,见到‘大鱼’的机会是很多的。
纽约各种上流人士的派对,只要不是特别正式的,又或者只限熟人的,总不会拒绝美丽的姑娘们。
真正的难处在于钓到‘大鱼’,让这条‘大鱼’对自己感兴趣、交往,甚至结婚。这里每一步都很难,都足够筛去很多‘大鱼’了。见到的‘大鱼’中,5个中不见得有一个会对某个特定的漂亮姑娘感兴趣,而感兴趣的多数也止步于调情。
走到交往或者固定情人关系的都很少,结婚的可能性更是少,毕竟‘灰姑娘’少有嘛……当然,如果她这样的女孩不是将目标定在‘大鱼’,而只是普通的、事业有成的男士,那又不是那么难了。只要聪明一些,再加上不太坏的运气,结婚后住郊区大房子,当个不用工作的体面主妇是可以预期的。
露丝的问题在于,她将目标定在了前者,不是目标为前者,但后者也能接受,而是只接受前者!她之所以头也不回地离开家乡,来到纸醉金迷的纽约,可不只是为了做个体面主妇!如果是为了这个,她在萨凡纳就行了。
她在萨凡纳也不是没有不错的追求者求婚,如果当时答应,她现在已经舒舒服服呆在郊区的家里,家中还有一个家佣和一个保姆了(如果有孩子的话就会专门雇一个保姆)。
目标定得如此高,相应的就会更困难,反正露丝已经失败两次了——这里说的失败,是指有两条‘大鱼’都对她有兴趣,并且还有了一些后续发展,但都卡在了确定固定关系这一环。
这两条大鱼,一个是单身的花花公子,只想玩乐,不想定下来。他甚至连女友都不想要,认为有了女友其他女伴就不能光明正大地交往了,所以over。另一个则是已婚人士,他在女伴到女友/情人这二者的转换上就更谨慎了。毕竟哪怕此时的贵妇对老公外面的‘彩旗’再宽容,一般也就是女伴的程度,如果是女友或固定情人,多少是要闹的。
之所以会失败,露丝事后复盘,认为一方面是自己手段还不够熟练,毕竟她也才来纽约一年多。另一方面,就是纽约机会虽多,竞争也是最激烈的。或许她在萨凡纳已经是非常受欢迎的姑娘了,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她做太多,略微施展魅力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。但在纽约,这显然不够。
要说在纽约也能轻易得偿所愿的女孩,露丝首先就想到了丽莲,她实在过于有魅力了。类似的魅力,露丝只在一次派对上,从一位好莱坞大明星身上见过,对方好像什么都不用做,天然就是所有人视线的中心。
但这二者也不一样,好莱坞大明星有名气做光环,又习惯了挥洒魅力(这几乎是他们那一职业的本能),会有那样的现象很正常。但丽莲……说实话,露丝嫉妒她,尤其随着自己在纽约碰壁,越来越嫉妒了。
如果说,一开始来纽约时,怀揣着自己也能在纽约得偿所愿的心,露丝对丽莲并没有太多介怀(毕竟纽约比她更漂亮的姑娘很多,只要大家不是要抢同一个目标的,也犯不上太在意)。那随着她连续失败,她想起丽莲又觉得不同了。
丽莲在巴比松饭店时其实比她自认为的更有名,即使她根本没在巴比松住多久——她在巴比松时,正是那种会被称之为‘美神’的姑娘。这算是巴比松内部的一个叫法,指的是每晚都能得到很多邀请、人气火热的美丽女孩。
但和一般的‘美神’不一样,她根本不理那些对她有意的男人。所以她几乎不会在晚上出现在大厅,成为众人的视觉焦点、谈论对象后,被这一晚的约会对象带走。然而就是这样,她依旧被叫做‘美神’。
因为哪怕没有晚上那一场‘亮相’,只要她出现在公共场合,也会有同样的效果。
她有得天独厚的美丽,但又不只是美丽。她外在的美丽,以及和外在的那类美丽相矛盾的气质,极大激发了观者的兴致。这是一种很难说的感觉,只能说她出现在人群中,就是容易第一时间被看到。
这样的丽莲好像什么都不用做,就能吸引来‘大鱼’了,说不定她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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