厅,不接受临时散客。只能说,足够有钱还是有特权的,拿出‘克里斯托弗·但泽’的名字,最后成功订到了包间。
秘书其实有猜测过boss为什么会选‘巴尼梦’见面,是因为喜欢这里的装潢或者食物?应该不是。克里斯托弗之前只来过巴尼梦一次,已经是半年前了,期间看不出对这里的特殊喜好。而且今天见面的重点难道是吃饭吗?不,那根本不重要。
秘书想了几种可能性,直到离开包间、顺手关上包间隔门时,又看了boss一眼——克里斯托弗·但泽按熄了原本燃着的香烟,似乎因为袖口处不太舒适,扯了扯新衬衣的法式袖口,还能看到袖扣是贝母雕花的样式。
贝母洁白细腻,像白玉,像奶油。工艺精美,完全是装饰主义的风格。
以克里斯托弗的出身和现今身家,这就是小玩意儿,他多的是宝石袖扣。但很少见用这么花俏的,这不符合他的习惯……忽然秘书就明白了,或许是在炫耀?
是的,是的,炫耀,如果不考虑别的,将克里斯托弗·但泽也当作一个普通男人,早就应该想到的——这年头,一个普通男人如果追求一位佳人,一般会怎么开始?没钱先不说,如果身家丰厚,毫无疑问首先就是展示财力。
几十年后不会这样直接,但其实也是好用的,只是要委婉一些。而在六十年代的美国,那就是无人不用、无往不利了!
一个资本主义国度,还有什么比钱更好用呢?虽然钱做不到所有事,但钱做不到的事也少之又少了。而用钱解决了绝大多数烦恼,剩下钱做不到的事,也能有足够的时间、精力去慢慢调和。这样就不是人生中的负担,反而是一种历练了。
秘书表面依旧严肃,实际却已经在同情克里斯托弗了……这类事是富家子弟经常做的,克里斯托弗还是第一次,毕竟他一直厌恶上流社会富家子弟那种糜烂的、享乐至上的作风。然而首次这样做,那位佳人却并不在意。
秘书对丽莲的印象太深了,还记得那位和她同住的歌舞女郎的评价……‘不合时宜的童真’。
近一年没见,这位‘富尼叶女士’,或者‘但泽太太’,比印象中更加光艳动人,似乎是要进入她的全盛时代了(白人成熟的早,颜值巅峰一般就是18岁到20前半这几年)?当她走进巴尼梦时,一举一动都有着和周围有‘壁’的超然,美的无可指摘,以至于她在时空气都好像要轻飘飘一些,秘书也是关上包间隔门时才觉得周围恢复正常。
而这一点外,就没有任何变化了。当她因为心事重重,更要摆出一副‘我可不怕你’的模样,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直视人时,甚至有一种孩子一样的执拗。
“……抱歉,这件事我的确有不小的错,轻率地答应了您的求婚,所以才有后来的事。然而,但泽先生您也得承认,您的责任也不小,甚至更大。我假设您应该清楚,结婚需要两个人同意的,我离开了,就是拒绝,您不应该让证婚人去换取结婚证的。”包间里丽莲终于理出了头绪。
她对克里斯托弗是有一些愧疚的,毕竟她答应了人家求婚,结果又放了人家鸽子。她面对他总会有些心虚,这也是她昨晚没办法硬气拒绝这样一个‘约会’的原因之一。她是打算好好道歉,然后彻底解决这件事的。
但她没想到,事情比想的更复杂,他们现在不是前·未婚夫妻的关系,而是结婚快一年的真·夫妻!
这让她眼前一黑的同时,也真实地感受到了愤怒!就像她说的那样,她的错是她的错,却不能掩盖他的问题。
“是的,结婚需要我们一同签字,还要有牧师、见证人,有这些就足够证明这是出于我们的共同意志了。不然,市政厅也不会不要求需要亲自去换取结婚证。”克里斯托弗盯着丽莲,似乎是想确定她真实的想法,语气轻柔。
他其实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问题,如果有问题,法律流程为何允许如此?至少眼前这姑娘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的那一刻,是同意和他结婚的,不能因为短短一天之后后悔了,就否认之前的想法……就像离婚的夫妻,也不能因为婚姻破裂,就佯装从未结婚过。
丽莲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,虽然她依然坚持克里斯托弗的做法有问题,毕竟在一起得两个人同意,分开却只要一方有意就行。克里斯托弗在她‘逃走’后,依旧坚持拿结婚证,和妻子提了离婚,丈夫却单纯出于个人原因坚持不同意,一直拖着人家有什么区别?
或许做法是合理合法的,没有法律上的问题,但道德上呢?这种人放在几十年后,也是要被放到论坛八一八的。
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,大环境让人们的认知不一样,丽莲也很难和他争辩。最终她只能叹口气:“好吧,好吧,如果但泽先生您坚持如此——是的,我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了,我们的婚姻在那一刻缔结,所以我们是合法夫妻。”
“那就离婚吧。”
反正他们结婚是既定事实,再争这些也是浪费时间,丽莲干脆跳过这些,直接提了离婚。她倒是没有想过证明婚姻无效,要证明婚姻无效还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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