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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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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就有一只不知是来福还是来旺的鸽子落在他的肩上。

待明成从沈家喝完茶,已经到了县衙的门口,准备抬脚跨进去,就有鸽子扑闪着朝他飞来。

莫不是谢大人遇到了什么危险!

明成急急忙忙地将鸽子脚上的纸条打开——推车下,重阳糕,拿。

青云县当真是个好地方。

明成想。

他不仅学会了摆摊做煎饺,谢大人还叫他半夜三更扒每家医馆的窗户当飞贼,眼下又成了汴梁成日蹲在酒楼外头的闲汉。

他说风雨中他说秋风中,这点痛算什么。

也不知那重阳糕是个什么滋味,他得吃三块。

高手——是他在沈锦书面前的自封。

明成,初见是点茶的优雅公子,再见已是专业跑腿小哥。

沈雁回听了这两个个称呼乐得直笑。

这怎么比叫来福的鸽子还好笑。

“凤姐儿,再吃你准蛀牙。”

沈雁回见那些糖球儿上裹了厚厚一层糖衣,比平日里陈半瞎卖的还要厚,就知这是陈半瞎专门做的。

这么个吃法,还得了。

“不怕不怕,有一半是给阿娘的。陈爷爷还专门给阿娘做的葡萄的,做的金橘的,还有好多好多。陈爷爷说阿娘怀着孕,山楂吃多了也不好。”

沈锦书吃了一半,又想起了什么,眼角更弯了,“对了雁雁,好官谢大人托陈爷爷说,叫雁雁收摊了去县衙一趟,他有事找雁雁。”

“凤姐儿,你的小黄鱼拿几条给雁雁好不好?”

沈锦书前两日抓的小黄鱼被她养在木桶里,她每日都仔细地给它们换水,期盼着长成大鱼,然后将它们吃掉。

所以到眼下,依旧是条条鲜活,游来游去。

“雁雁要,凤姐儿都给雁雁,回头凤姐儿再与顺姐儿他们去抓。本来是想养大了给阿娘炖汤喝的,怎么凤姐儿喂了好几日,就是不见它们长个头。”

沈锦书大方地将木桶往沈雁回手里一塞。

“回头叫顺姐儿抓两条鲗鱼给凤姐儿,小黄鱼可长不了那么大。”

“好!”

秋日风暖,码头上人来人往。

“沈小娘子。”

今日倚在桂花树下的,是李大河。

他的姿势与谢婴一模一样,这是李大河多日观察所得。

保持这个姿势,许就能与谢大人一样有风姿。

就是站得也太板正了,腿有些打颤。

“还是肉沫豆腐?”

沈雁回将小推车推到李大河身旁,“不过,今日卤了些鸭腿,作鸭腿饭,李大哥要不要试试?”

“可以可以。”

李大河反覆观察码头,心不在焉。

“李大哥,您在瞧什么呢?”

沈雁回放好她的泥炉,炒了一大盘子腊肉青菘装在个大碗里,又从砂锅里夹了一只卤鸭腿、一枚卤鸡卵、三块卤豆干。

甑中盛上几勺米饭,将大碗添满,夹一筷子腊肉青菘,放将方才夹好的卤味放在上头,便是一碗香喷喷鸭腿饭。

“这么快。”

李大河一边拿筷子塞了一口青菘,一边继续四处观察。

“李大哥,是不是码头最近有事啊?”

沈雁回走到李大河一旁,悄声说道,“从方才我来,你就一直在左右瞧啊瞧,到底在瞧什么啊?”

“没什么。”

李大河的思绪很快就被嘴里那一口腊肉青菘抓了回来,“这腊肉腌得好,油香油香的,不就着这鸭腿,我就能下两碗饭。”

秋日的阳光又将陈莲挂着的腊肉晒得淌油,而打了霜的青菘又格外清甜。

腊肉被切成了细丁与青菘同炒。先煸油脂,再下青菘,不用过多的盐调味,就已经咸香适口,还带着一点儿甜味。

“李大哥,你这鸭腿也吃啊,怎么光吃腊肉青菘。”

眼瞧着李大河呼噜呼噜地一碗米饭就着腊肉青菘的汤汁下去,那鸭腿都不曾动一口。

“嗨,我这人有个习惯。我最想吃的,一般都放在最后吃。”

李大河吃完饭,拿起卤鸭腿,大口咀嚼,而后又四处乱瞅。

他到底在看什么?

还好啊,还好谢大人今日没来。

眼瞧着都这个点了,他一定是不会再来了。

还有那不知道为什么总用异样的目光望着他的牛俊那小子,也没来。

太好了!

今天真是个好日子。

卤鸭腿是沈雁回浸泡了一整夜的,内里汁水丰盈,吸饱了她调好的卤汁。

只要轻轻一咬,那鸭腿立刻就软烂脱骨,香得李大河恨不得将整根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。

那卤豆干也得趣,十分有嚼头,竟比肉还香三分,不用来下酒真是可惜。

沈雁回煮了一大锅卤汁用来腌鸡鸭货。卤汁的香料略贵,但好在可以反覆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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